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966
在陕招生代码:811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 编:712100
学校网址:http://www.ylvtc.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34年,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重点建设的31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等,89年来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5万多名,先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60多项。
学校地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占地面积2127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名,专任教师85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41.85%。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拥有陕西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17人,省级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级师德标兵2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人,陕西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3人,行业教学名师32人;拥有1个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课程思政团队,11个省级教学团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劳动模范3人,陕西省特殊贡献专家、陕西省劳动模范7人;陕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2名,科技特派员37人;11人兼任教育部行指委副主任委员及委员。
学校设有14个分院部,开设16大类68个高职专业,2个本科联办专业,拥有现代化生产性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基地220个,校外实验实训基地171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外产学研示范基地27个,形成了具有职业训练、教学科研、技术交流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实训体系。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专升本上线率在80%以上。学校先后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陕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报名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院校申请
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根据各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填报及确认
考生于2023年3月3日11:00至3月10日12:00,在学校网站(http://www.ylvtc.cn)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号证,也可现场办理(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1日8:30-11:30所有考生在学校统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3月11日14:00-18:00、3月12日8:30-18:00在学校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校生”3月11日14:00-15:30按照报考专业类在学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3月11日16:00-18:00、3月12日8:30-18:00在学校进行技术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考试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学校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进行,主要甄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照自身兴趣健康成长。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针对“三校生”进行,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为笔试,占100分,技术技能测试采用面试与操作相结合形式,占200分。
第十三条 学校于3月22日9:00前,向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管理平台上传汇总成绩。于3月22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息。并于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第十四条 报到注册
1.3月22日17:00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第一轮预录取考生名单。第一轮预录取考生于3月24日至25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南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4月8日17:00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第二轮预录取考生名单。第二轮预录取考生于4月9日至10日中午12: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南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防疫工作预案,做好考生体温检测、隔位就坐、考场消杀等工作。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总分:600分。按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以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情况可进行适当调剂。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对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政策,根据(陕招办〔2014〕2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生物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动物工程学院所涉及专业6500元/年;其余专业7150元/年。
住宿费:570元~1100/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学年,特别困难3800元/学年,退役士兵33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87084411、87083400、8708394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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