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看 |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作者:陕西分类考试招生信息网更新日期:2023-03-09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7  

在陕招生代码:813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为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全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校区占地23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54个,涵盖12个专业大类、30个专业类,形成以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土木建筑、生物与化工、教育与体育、农林牧渔、文化艺术等12个专业大类为主。

学院遵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育训并举”的理念,积极推进基地、招生、教学、科研、就业“五位一体”合作模式。与省内外40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吉利集团、陕西建工集团、西安卓越新能源应用人才发展中心共建8个产业学院,与宝鸡机床集团、陕西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公司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开设各类订单培养项目37个,成立了以国家级首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巨晓林为代表的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基本实现开设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全覆盖,为学生搭建了广阔的就业创业平台,实现了企业与人才的无缝对接。建院以来,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18万余名。

第五条  办学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239号

邮编:721013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确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网址:www.bjvtc.com

招生咨询电话:0917-3568018    3568029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本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2023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九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考生必须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2:00登录我院招生网,按照确认流程,网上确认、填报志愿并打印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考生填报专业须严格谨慎,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我院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

由示范性高职院校联盟统一命题和学院组织考试,在一份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满分300分,每科各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考试内容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进行测试。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14:00-18:00;3月12日8:30-12:00,14:00-18:00。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分不同考生类型进行测试。

(1)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三校生专业能力笔试,时长90分钟,分值100分。

三校生技术技能测试,时长90分钟,分值200分。

(2)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长120分钟,满分300分。

我院将以考生填报志愿专业所在专业类的测试标准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以上考试均在我院举行,具体可关注我院官网(https://www.bjvtc.com)发布的相关考试公告。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按照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3.考生总分相同时,先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4.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原则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23年3月22日17:00前,将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首次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3月29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考生为首次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我院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时间为4月10日12:00前,并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递补预录考生于2023年4月16日17:00前,持报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院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在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同时我院也将在官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6500元/年(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100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800元/年—1200元/年。

第九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第二十条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了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我院考生须佩戴口罩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进入校园进行考试(如考生考前出现发热症状,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发热考场考试)。考试期间,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考点,其他陪考人员一律严禁进入校园并不得在校园周围聚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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